【簡介:】專利權轉讓協(xié)議是專利權轉讓人與專利受讓人之間簽署的轉讓合同,雙方在平等、自愿的情況下協(xié)商而產生的義務合同,不需要公證。但是記得專利權轉讓是要備案的。 專利轉讓的程
專利權轉讓協(xié)議是專利權轉讓人與專利受讓人之間簽署的轉讓合同,雙方在平等、自愿的情況下協(xié)商而產生的義務合同,不需要公證。但是記得專利權轉讓是要備案的。 專利轉讓的程序: 1、專利權的轉讓,應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(xù),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。(國家知識產權局網(wǎng)站首頁的“辦事區(qū)、表格下載”一欄中有《100016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》下載) 2、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(xù)費200元。 3、證明文件:專利權人 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(fā)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,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。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,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。公民訂立合同的,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。有多個專利權人的,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。 《專利轉讓合同》的模板,您可以直接百度“專利轉讓合同”就能找到,百度文庫里面就有。 4、《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》和證明文件(《專利轉讓合同》),通過郵局掛號信或EMS郵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;著錄項目變更費通過郵局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收費處。注意,郵局匯款單附言一欄一定要寫明:“專利號,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”。